秦桧的自述高三作文1500字
吾乃江宁秦桧,字公之。生于中小地主家,因家世不显,曾做乡村教师。吾始有怨,祖上为何不积德,不让我成为官宦子弟。曾曰诺是水田三百亩,不在做那猢狲王。余常叹命运不济,无升官发财之机。
吾从古至今遭世人唾弃,究其原因有三:一是害人如不能尽,刑人如不能重。二是甘为金贼。三乃私惠亲旧,贪的无厌。
小人自知罪大滔天、十恶不赦,祸国害民,使天下倍受其祸,章其罪数不胜数。虽百死,也未能的天下百姓之谅解。
尤以谋害抗金名将岳飞为最,余深知百死难偿其罪。吾虽痛恨岳飞,全因政见不同,非想谋他性命。同是为国,为何世人推他为英雄,骂我为金贼。于是余有叹焉。古人主战与主和本无非议之处。在别无选择之情势下,求和乃至投降不失为一条出路,古有勾践被夫差大败栖于会山上,召文种与之谋,执其手而与之谋。遂使之行成于吴。尔后卧薪尝胆,三千越甲可灭吴。诚非不知,奈何宋朝至微宗时,危如累卵之际,此乃存亡之秋也,然事内之臣,上至国君,下到宦官无不畏敌如虎,屈膝投降者,大有人在。事外之臣,心甘情愿卖国求荣者也非少数。宋微宗只知情享乐,昏庸无能,认人为奸。直至钦宗,大体如此,奸臣当道,忠臣无立足之地,至使文臣不能治国,武将不能安邦,实属吾国之所大憾矣。靖康元年,金军攻破东京(开封),虏走微、钦二帝,遂度之,为庶人。其实,余并非生和即为卖国贼,最初,也曾主张抗金,反对割让大片土地以贿金国,余深知灭之破灭,弊在赂敌,赂敌而使乃亏,此为破灭之道也。然又知主战派不能深得帝心,固从师汪伯彦,学得一套玩权术,直上青云的本领,竭尽投机钻营之能事,察言观色。见之使用权舵,千方百计讨得上司之欢心与信任,才能身居高位,此乃升官发财之道也。自古忠言难入耳,一不谨慎命难全。
如有违帝王之意,多则死,轻者贬。缢鹏举于风波亭,众人之道是我为罪魁祸首,实不知我乃奉高宗赵构之命杀之,皇上怕岳飞功高盖主,收复失地,迎回微、钦二位失帝,自己将如何处置他们呢?天无二日,何况三呼!如金人来俘虏他,他也会奋起反抗。他只想做偏安皇帝面已,为此他可不惜一切与金议和,反正,整个天下都是他自己的。然鹏举却不善揣测并迎合,只一味输忠献诚,导至此等下地呼!而我如不听皇上之意,多则烹,少则贬,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对下也不是对上也不是,唯有如此,弃人格而迎合皇上,不然,鹏举就是最好的例子,虽赢得生前身后名,却落个英年早逝,此所谓伴群如伴虎,悲呼?憾呼?至此已后每每有人问岳飞何罪,因我内心有愧,半天才支晤道:“其事体莫须有(也许有)”。余做金贼是为了“曲线救国”,深知金之强大,宋朝之腐朽,不然,二帝如何轻易被掳呼!余怕赵构也走上父兄之道路,才肯投敌,以求存宋,才得使宋朝有安宁之日,以养生机,待时机成熟,遂击之。诏兴九年,金时来临安议和,宋高宗(赵构)要跪下接受册封,如果跪拜了,大家会认为是南宋政权之奇耻大辱,决不能接受,他们怒不可遏纷纷表示反对议和。然而,皇上议和态度非常坚决,直到他当着众人的面跪拜,毕竟自感难堪,如不跪,则议各难成矣。此时有人出了鬼主意:向金使说高宗正在为微宗守孝,所以不能行跪拜礼,可由宰相来代理……余乃充当这场丑剧的主演,代皇上拜倒在金使面前,接受诏书。从此,正式达成和议。
说道害人太多,这年头不是尔死就是吾亡,正是先下手为强,后下手遭殃啊!以其等别人来下手,自己再来“正当防卫”那很有可能躺下的是我了啊!所以所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楼掉一个。对敌人的'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,这从某中意义上呀可以说是为了保护自己。
说到私惠亲旧,哪还不是想位极人臣好光宗耀祖吗?平时呼风唤雨的,一出门就应者云集的,多气派啊!贪得无厌?哪是人的欲望啊,这年头谁会嫌弃自家钱多的呢?这年头干啥不都得用钱吗?你看那宋钦宗(昏君)投降金人,没钱负不还是搜刮城中百姓的金银吗?清朝慈禧太后搜刮的还少吗?也不见谁说他们贪得无厌啥的!这种例子真乃不胜枚举啊!
绍兴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,老天结束了我罪恶累累的一生。说实话我都是和普通人一样的就是忒过了一点,都是为了一己私欲。一句话说的对: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抓”。奉劝为官着不要步余之后尘,以免后悔终身。死后落个死无全尸、遗臭万年。余特告读者:不管做官还是做人都要内方外圆。余不暇自哀,而死后哀之;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是后人复哀后人也。